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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鹏新区:民宿床位超30须转型为旅馆

来源:迈点网 | 作者:佚名 | 日期:2017年1月19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近日,南澳办事处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与新区民宿协会联合召开民宿自治单位管理及安全教育培训会议。会上强调,新区政法办及消安委办日前发布正式通知,要求辖区内所有民宿经营者必须在3月31日前完善民宿整治纳管工作,加入民宿协会。同时,超过30床位以上的必须转型为旅馆经营,如不符合旅馆业条件的将一律查封或取缔。

  从2011年开始,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较场尾片区涌现出民宿这种新兴业态,随后在葵涌办事处官湖社区、大鹏办事处鹏城社区、南澳办事处东涌、西涌社区都遍地开花,较场尾更成为珠三角远近闻名的“民宿小镇”。

  据业内最新统计,目前大鹏新区共有民宿1200多间,占全深圳总量的80%,仅较场尾片区民宿就接近400家。

  市人大代表陆华在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大鹏代表团小组讨论上表示,民宿现在已经成为新区游客的主要住宿方式,占比逾60%。

  2015年初,大鹏新区出台了全省首个民宿管理规章及相关实施方案(《深圳市大鹏新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大鹏新区民宿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并从2015年4月1日起实施。新区民宿行业实行“社区自治、行业自律、部门监管、属地统筹、安全经营”的管理模式,破解民宿行业消防、建筑安全等硬件条件难以像旅馆业一样取得相应手续的难题。根据相关规定,民宿业者应该加入新区民宿行业协会。

  2015年5月18日,大鹏新区民宿行业协会正式成立,目前会员一共300多家,入会比例仅为四分之一。

  今后,民宿经营者必须“六证齐全”,分别是民宿协会入会证明、消防安全鉴定文件、房屋安全鉴定文件、同意民宿经营证明、民宿经营责任协议、营业执照。同时,民宿不得设置于地下楼层、建筑层数不超过6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床位不超过30张。

  另外,经营民宿的房屋使用用途必须为住宅;且不能已纳入市政府批准的城市更新计划或土地整备计划范围内。对于不符合这些条件规定的,必须转型经营。

  据了解,2016年4月至12月,新区政法办联合公安部门对新区民宿行业进行整治,共整治超规模经营“民宿”共4家,其中1家被停业整顿,其余3家转型为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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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迈点网) 作者(佚名)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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