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民宿经济突如其来,各项准备严重不足,加上布局零星分散的客观条件,这项产业尚处于初级阶段。从总体上看,各地法律界定不统一,监管制度不完善,食宿标准、卫生条件、消防措施等硬件设施跟不上的现象比较突出,现代化、专业化、国际化的理念尚未形成。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的经营远远滞后。尤其一些地方的民宿改造求洋求新,殊不知,消费者的需求是“外面五千年,内里五星级”,而有些改造正好反过来,“外面五星级,内里五千年”。特别要引起高度关注的是,民宿的开发必须让农民成为最大受益者,地方政府应随时引导开发商剥离资本的不当诉求,把民宿开发的利益走向与资本的逐利流向控制在均衡合理的区间,以规范民宿经济向着有序、稳健、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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