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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治安管理条例征意见 新政执行存难点

来源:迈点网 | 作者:佚名 | 日期:2017年2月23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随着公安部明确将酒店泄露住客信息等内容纳入监管范畴,住客信息安全有望得到最大限度地保证,但同时也存在执行过程中的痛点,一些细节在执行中恐怕难以实现。

  从2016年初的和颐酒店“弯弯事件”到高端酒店集团旗下多家酒店客户信用卡信息遭泄露,都暴露出住客信息安全问题。公安部官网发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对酒店住客入住、监控、信息安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值得关注的是,旅馆禁止传播、出售或泄露旅客住宿信息或视频监控资料,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条例的出台,明确将酒店泄露住客信息等内容纳入到公安部的监管范畴中,此前酒店住客信息遭泄露引发的安全事件将有望进一步被遏制。不过,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虽然该条例的出台对于住客隐私方面起到了有利保护作用,但酒店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难点。

  泄露住客信息将被追责

  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旅馆及其工作人员禁止传播、出售、提供、泄露、删改旅客住宿信息和旅馆视频监控资料,除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开展侦查、调查或者经住宿人员同意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住宿人员相关信息和视频监控资料。若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提供住宿人员相关的情况应当进行登记。

  条例还规定了泄露住客信息须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违反以上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住宿人员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条例还对酒店视频监控做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旅馆应当在前台、出入口、主要通道、电梯轿厢、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安装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的视频监控设备,并确保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旅馆不得在非公共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此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酒店须对住客信息安全负责,并对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等做了规范。记者了解到,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10月25日修正版)中仅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2013年,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还曾召开视频会议强调,要求进一步强化旅馆业治安管理,严格住宿实名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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