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资本与居民权益。发展民宿经济,应该鼓励多元模式,重视引进和发挥工商资本的作用和优势,但同时必须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政府热衷于引进工商资本,注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将注意力、工作精力和宝贵财力,全放到发展以民宿自称的度假区、乡村酒店、青年旅舍、乡村驿站等上面,让其享受民宿的有关政策,一定程度上误导了民宿经济的发展方向。不可否认,工商资本具有逐利的一面,实际操作中,各地政府既要坚持市场主体,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又要重视引导工商资本发挥带动引领作用,要坚持把维护原住民合法权益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确保原住民在发展民宿经济中有获得感。
部分致富与共同致富。让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都过上富裕幸福的小康生活,是各地政府认真履职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每一个村两委应该努力的方向。发展民宿经济,不能只盯住部分,搞样板工程、政绩工程,必须着眼大局,致力于共同富裕。政府有关部门要紧紧抓住发展民宿经济这一重要载体,促进农(林、牧、渔)业、加工业、服务业等一二三产业全面发展;注重全程激活民宿产业吃、住、行、游、购、娱等各个环节,积极拓展产业链延伸,细化分工,推动关联产业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扎实推进现代物流业、“民宿+互联网”等相关产业有机结合、深度融合,大力提升民宿经济的辐射力、带动力、影响力,确保乡村民宿产业的发展能使当地村民普遍受益,共同致富。
传统经营与现代营销。传统经营往往重质量、重信誉,多是坐地经营,酒香不怕巷子深,通过口口相传,品牌形成时间长、成本回收慢、工作效率低,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快节奏、高效率的时代要求。发展民宿经济,需要在继承传统经营的基础上创新,引入现代营销模式。政府有关部门应重视加大宣传和营销力度,提高当地民宿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充分运用行政资源,编制所在区域《民宿休闲旅游地图》《民宿休闲旅游宝典》等资料,加强与媒体合作,进一步创新平台,扩大影响、打造品牌;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当地民宿行业协会,统一建立具有权威性的专业民宿网站,统一发布所在区域民宿业信息,为乡村民宿提供宣传和营销对接平台,加强网上营销。
文化继承与文化创新。文化是民宿的核心要义,是民宿经济的灵魂特色、根基本源。只有与文化充分融合的民宿,才能让游客有故事听、有事情做、有活动体验、有心情发呆;来了就想住、住了不想走、走了会留恋、恋了会再来。因此,发展民宿经济,既要重视文化的继承挖掘,又要重视文化的创新发展,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各地政府要加强对民宿产业的引导,加强文化的继承与挖掘,注重把当地手工制作、农事耕作、果蔬采摘、特色小点、酿酒制糖、民俗风情、文化遗迹、名人故里、文艺舞蹈等各种文化元素融合于民宿之中,彰显个性和特色,让每一位游客都有一种新鲜、独特的体验。与此同时,也要重视文化创新,加强民宿文化人才培养,结合民宿主人的个性特长和爱好,有机融合现代文化元素,宣讲生态科普知识,开展插花、烘焙、服装走秀等各类活动,吸引有共同爱好的群体,形成固定客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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